【成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提升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进一步推动教育质量的持续发展,成都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提出了明确要求。教师需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与学习任务,以确保自身知识结构的不断更新与完善。
以下是对成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总结,并结合具体标准进行说明:
一、学分要求概述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小学教师在每个任职周期内(通常为5年)需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不同职称、不同学科的教师,其学分要求略有差异,但总体上遵循“按需施教、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学分构成及分配
继续教育学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学分类型 | 内容说明 | 学分要求(一般情况) |
| 必修学分 | 包括政策法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论等基础内容 | 每年不少于12学分 |
| 选修学分 | 根据个人专业发展需求选择相关课程 | 每年不少于8学分 |
| 实践学分 | 参与校本研修、课题研究、教学观摩等活动 | 每年不少于4学分 |
| 培训学分 | 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或线上学习 | 每年不少于6学分 |
注:以上为大致标准,具体以当年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学分获取方式
1. 线上学习
教师可通过“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或成都市教育局指定的在线学习系统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取学分。
2. 线下培训
参加由区县教育局、学校组织的专题讲座、教研活动、教学竞赛等,也可获得相应学分。
3. 校本研修
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听课评课、课题研究等活动,可积累实践学分。
4. 外出进修
参加省内外教育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研修等,也可计入学分。
四、学分审核与管理
教师需在每年度末通过所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学分记录,由专人审核并录入管理系统。未完成规定学分的教师,将影响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及岗位晋升。
五、注意事项
- 学分要求会根据教育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教师定期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或学校通知。
- 学分累计应符合“五年一周期”的要求,即每五年完成一次全面学分审核。
- 学分不能跨周期累积,需逐年完成。
通过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学分制度,成都市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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