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下医院会计平行记帐收到的往来款在预算会计分录怎么做】在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需要同时进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这种双轨制的记账方式,旨在全面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当医院收到往来款时,如何在预算会计中进行正确的分录,是许多会计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
本文将从会计制度出发,结合实际操作经验,对医院收到往来款在预算会计中的处理方式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分录内容。
一、背景说明
在医院会计制度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分别核算不同的
- 财务会计:主要反映医院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财务信息;
- 预算会计:主要反映医院的预算收支、资金流动等预算执行情况。
“往来款”通常指医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因业务往来而产生的应收或应付款项。在收到往来款时,需根据其性质(如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暂收款项等)判断是否应纳入预算管理。
二、收到往来款的分类及处理原则
分类 | 是否纳入预算会计 | 处理原则 |
财政拨款 | 是 | 属于财政性资金,应按预算管理要求入账 |
非财政拨款(如合作单位支付) | 否 | 一般不纳入预算会计,仅作为财务会计的应收/应付处理 |
暂收款项(如押金、预付款等) | 否 | 属于临时性资金,不纳入预算会计 |
项目经费(非财政) | 否 | 不纳入预算会计,按项目管理 |
三、预算会计分录示例
以下为收到财政拨款性质的往来款在预算会计中的标准分录:
会计科目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说明 |
银行存款 | ××× | - | 收到款项,银行账户增加 |
预算收入——财政拨款 | - | ××× | 计入预算收入,反映预算资金到位 |
> 注:若为非财政性质的往来款,不进行预算会计处理,仅在财务会计中进行应收/应付处理。
四、注意事项
1. 严格区分资金性质:只有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往来款才需计入预算会计。
2. 避免重复记账:预算会计只记录预算内资金,财务会计则全面记录所有资金流动。
3. 遵循制度规定: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应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总结
在医院会计制度下,收到往来款是否需要在预算会计中做分录,关键在于该款项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对于财政拨款性质的往来款,应按照预算会计的要求进行规范记账;而对于非财政性质的往来款,则无需在预算会计中进行处理,只需在财务会计中登记即可。
通过合理的会计处理,医院可以更好地实现财务与预算的双轨并行,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表:预算会计中往来款处理对照表
事项 | 是否计入预算会计 | 分录方式 |
收到财政拨款性质的往来款 | 是 | 借:银行存款;贷:预算收入——财政拨款 |
收到非财政拨款性质的往来款 | 否 | 不做预算会计处理 |
收到暂收款项 | 否 | 不做预算会计处理 |
收到项目经费(非财政) | 否 | 不做预算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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