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全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细化相关规定,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一、改进调查研究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调研前应明确主题,制定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减少陪同人员,轻车简从,不得搞层层陪同、迎送接待,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宴请。
二、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非必要不召开专题会议,能以文件、电话、视频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不再开会。会议期间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发放纪念品或礼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切实减少文山会海,提高文件质量,压缩篇幅,杜绝空话套话。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牵头单位统一协调后发文。简报内容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重复报送。
四、规范公务接待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规格、超范围接待。公务接待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接待审批制度,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娱乐等。确需接待的,应提前报批,并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五、改进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宣传实效,避免过度渲染、片面强调。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减少不必要的报道频次。
六、厉行勤俭节约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办公用品采购应坚持实用、节俭原则,禁止使用高档办公设备和奢侈品。
七、加强廉洁自律
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灯下黑”。
八、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如需根据具体行业或单位进行定制化调整,可提供更多信息,以便进一步完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