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监管等】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夯实基层安全监管基础,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监管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网格体系,推动精准监管
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合理划分监管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单位都有专人负责、全程跟踪。要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其发现隐患、处置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信息支撑,提升监管效能
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设,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数据分析等功能的数字化管理。鼓励各地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同时,要注重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通知精神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我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