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学院教务处文件】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学计划执行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确保课程设置合理、教学内容充实、教学进度有序。教务处将定期对各院系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学质量的关键保障。各院系要重视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讨、教学竞赛和教学改革项目,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严格执行教师授课安排,杜绝无故缺课、调课等现象。
三、完善教学督导机制
教务处将继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听课评课制度,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教学检查与指导。各院系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督导,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教学工作。
四、规范教学过程管理
各院系要加强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教学过程规范有序。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五、加强学生学习管理
学生是教学工作的主体。各院系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六、健全教学档案管理
各院系要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教学资料、考试试卷、教学日志等,确保教学过程有据可查,为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控提供依据。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请各院系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特此通知。
贵州省毕节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