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责任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奖惩制度等措施,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实现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目标,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原则
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严格管控的同时,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处理难题。
3. 依法治理、科学防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焚烧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重点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2. 健全监管体系
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管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同时,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高巡查效率和精准度。
3. 强化巡查执法
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焚烧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4.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开展秸秆回收、加工、利用,发展秸秆饲料、肥料、能源等产业,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从源头上减少焚烧现象。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
2. 落实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宣传、巡查、执法以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 完善考核机制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