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及重点产业引进人员的住房需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南京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实施计划》,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吸引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市住建委做好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同配合
市住建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才住房政策精准覆盖、高效运行。
三、严格审核,规范申请流程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南京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实施计划》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才资格认定机制,确保房源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对象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杜绝虚假申报、违规操作等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管,确保政策实效
市住建委要加强对定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同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优化政策内容,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切实发挥政策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