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防工程建设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与使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依据,统一征收标准
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标准。确保收费标准合理、透明,避免因政策执行不一致而引发争议。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各相关部门要简化易地建设申请和审批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或截留。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四、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要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相关政策,增强公众对人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