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发展,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河海大学于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本简章旨在向广大考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本次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报名条件、选拔流程及录取办法等内容。
一、招生对象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备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具体包括:
1. 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者;
2. 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
3. 具有体育、艺术等特殊才能,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者;
4. 有其他突出表现,经学校认定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二、招生专业
本次自主招生涵盖河海大学多个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新闻传播学等。具体招生专业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河海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四、选拔流程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将采取“初审+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1. 初审阶段: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2. 考核阶段: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及实践能力测试等;
3. 公示与录取: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在学校官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政策
通过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可按照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予以优先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2. 自主招生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 考生应关注学校官网及招生信息平台,及时获取最新通知。
河海大学作为一所以水利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始终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希望通过自主招生这一渠道,吸引更多优秀学子加入河海大学,共同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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