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本方案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为原则,重点针对建筑施工、拆迁作业、道路施工等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强化源头管控,落实责任主体,推动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科技赋能和宣传教育等措施,实现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上级考核标准。
二、重点任务
1. 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各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场地必须设置围挡,配备喷淋降尘设备,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处理。
2.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运输、拆除等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粉尘扩散。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二次扬尘。
3. 强化建筑垃圾管理
建筑垃圾需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防止遗撒。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4. 推进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重点区域和项目扬尘情况,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联合环保、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3. 广泛宣传引导
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