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评聘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 择优聘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能力业绩为导向,择优聘用优秀人才。
3. 动态管理原则: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能上能下。
二、评聘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评聘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其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全面评估。
3.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将符合要求的人选上报至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4. 省级评审:由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定。
5. 公示与任命: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四、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五、附则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的具体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共同促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