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周口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周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近年来,我市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耕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此次受表彰的同志正是这些优秀代表中的杰出典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市的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勇于创新创造,共同谱写新时代周口发展的新篇章。
特此决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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