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幼儿园校车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坐校车的所有幼儿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校车驾驶员以及随车照管人员均需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幼儿园职责:
1. 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制定详细的校车接送流程,明确每条线路的接送时间和停靠站点,避免混乱和不必要的风险。
4. 对家长和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让幼儿了解在车上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如系好安全带、不在车内打闹等。
二、校车驾驶员职责:
1. 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至少三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熟悉校车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2. 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包括刹车系统、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位,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
3. 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谨慎驾驶。
4. 在接送过程中,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其他车辆动态,确保行车安全。
5. 配合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上下车秩序管理,确保每位幼儿都能安全上下车。
三、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 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内外部清洁工作,保持车厢整洁卫生。
2. 上下车时清点人数,确认每位幼儿都已安全上车或下车,并记录每次接送情况。
3. 监督幼儿在车内的行为举止,防止发生危险动作或事故。
4. 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幼儿,例如组织疏散、联系救援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信息、驾驶员资质证明、培训记录等内容。
2. 若发现校车存在故障或其他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安排维修,不得带病运行。
3. 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全体教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到校车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以上为本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的主要内容,请各位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校车服务体系!
注:本文件仅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