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旨在规范我校小学分社团的管理与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条 小学分社团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自愿组织成立的学生团体。其宗旨是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增强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第三条 小学分社团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学校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每个小学分社团设社长一名,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设副社长若干名,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第五条 社团成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通过社团年度计划、预算报告等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小学分社团指导委员会,对各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并监督其运行情况。
第三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凡在校小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小学分社团,成为正式会员后享有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参与社团内部事务讨论。
第八条 社团成员需按时缴纳会费(具体金额由社团自行决定),并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社团成员应当尊重他人意见,维护集体荣誉,共同维护良好的社团秩序。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条 社团活动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交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社团活动期间必须确保安全第一,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员到场指导。
第十二条 鼓励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等,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社团财务独立核算,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登记造册,定期向成员大会汇报。
第十四条 社团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活动所需物资、支付场地租赁费用等合理开支。
第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经费使用方向,须经社团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学校备案。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资格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小学分社团指导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 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与社团协商解决。
以上就是我们小学分社团的基本章程,请大家严格遵守,共同努力把我们的社团建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