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校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处理信访事项。
2. 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无阻。
3. 遵守保密原则,对信访人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 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避免问题积压和扩大化。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信访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三、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有权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有权了解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有权要求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保密。
2. 义务: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四、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
1.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对学校教职工履职行为的投诉;
3. 涉及学生权益保护的问题;
4. 其他需要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的问题。
五、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
1. 登记:收到信访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记录详细信息。
2. 分类:根据信访内容的不同类型,将案件分类归口处理。
3. 调查核实:对于复杂或重要的信访事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核实。
4. 处理反馈: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信访人明确答复,说明处理结果。
5. 结案归档:处理完毕后,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六、信访工作的纪律要求
1. 所有参与信访工作的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不得推诿扯皮。
2. 对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定期开展信访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制度,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以上即为我校信访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请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执行。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心,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