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与畅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沈阳铁路局的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细化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沈阳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凡在上述范围内进行营业线施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施工计划管理
第四条 所有营业线施工项目都必须提前申报施工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施工。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影响范围等详细信息。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在提交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对于需要跨部门协作的施工项目,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施工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八条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隔离带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条 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正常的铁路运营。
第四章 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十一条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应涵盖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 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 将施工安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则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沈阳铁路局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办法条款时,须经沈阳铁路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版本。
以上就是《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