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常州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暂行规定》。本规定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及核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首先,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明确了科研活动所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等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限额。同时,强调了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此外,还对项目承担单位在资金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要求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其次,在会计核算方面,本规定详细规定了各类费用的归集、分配原则以及账务处理方法。例如,对于直接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而对于间接费用,则需合理分摊至各受益对象。此外,还特别指出,所有会计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并及时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最后,为了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常州市财政局将定期组织专项审计,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总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暂行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提升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