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江苏省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设立了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该基金旨在支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资助方向
省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以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1. 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中的前沿问题;
2. 生物、医学、农业等领域的重要科学问题;
3. 材料、能源、环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基础研究;
4. 信息、通信、电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研究;
5. 其他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管理能力;
3. 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内容;
4. 申请人需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资助额度
省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50万元/项,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20万元/项。具体资助金额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
四、评审程序
1. 形式审查: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符合基本要求;
2.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匿名评审;
3. 终审决策: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最终决定资助项目名单。
五、结题要求
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并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2. 发表论文清单及全文复印件;
3. 专利证书复印件(如有);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执行期内保持良好的科研状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延期申请;
3. 对于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回已拨经费。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希望通过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基础科学研究作出更大贡献。希望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共同推进江苏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