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暗标是一种重要的评标方式,它能够有效避免因评委主观因素对投标结果的影响,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了规范暗标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暗标的基本原则
1. 公平性:所有投标人的暗标内容必须以统一格式提交,不得含有任何能识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信息。
2. 安全性:暗标文件应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接触或篡改。
3. 完整性:暗标内容需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并按指定顺序排列。
二、暗标的具体要求
1. 文件结构
- 封面:仅标注项目编号及名称,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
- 目录:列出各部分标题及其对应页码。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章节顺序编写。
- 附件:如需提供图纸、样品等资料,则单独装订成册。
2. 内容填写
- 投标报价部分:采用固定格式填写,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处理。
- 技术方案部分:详细描述技术参数、实施方案等内容,但不得提及公司名称或其他可辨识标志。
- 商务响应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条款逐一作出明确答复。
3. 提交方式
- 纸质版: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封装好。
- 电子版:通过指定平台上传至系统内,同时保存一份备份以防丢失。
三、违规处理办法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投标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投标资格的处罚;若给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则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可以有效地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各方参与者创造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