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勤规章制度。以下为具体细则:
一、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3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须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打卡制度
所有员工均需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记录。每日上下班时必须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或漏打卡。如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打卡,应提前填写《外出申请表》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请假管理
1. 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2. 请假流程: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理由、起止日期及预计销假时间,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特殊情况处理:若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手续。
四、迟到早退规定
1. 迟到或早退一次警告处分;
2. 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视为旷工一天;
3. 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五、加班与调休
1. 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
2. 加班后可申请调休,但需提前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
3. 调休原则上应在当月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至下个月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奖惩措施
1. 对于表现优秀、出勤率高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说明。
以上就是我们单位关于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请各位同事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